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1.学校名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Sichuan Water Conservancy Vocational College)
2.学校代码:12638(全国招生代码)四川省招生代码:5173、5573
3.学校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水利部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优质专科建设学校)
5.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水校路88号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杜鹃路169号
三、招生计划
(见附件一、二)
四、学历证书
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在体育运动中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体育舞蹈项目有特长,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3.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4.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
5.退伍军人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六、报名方式
1.2019年3月3日(早上8:00)至3月15日(18:00截止)考生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报名网址:http://www.sceea.cn
2.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学院网站,确定专业志愿(只有一个专业志愿),进行专业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2019年3月27日至29日登录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3.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试、中职学校考生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体育特长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体育特长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测试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体育舞蹈项目中确定一项)。
七、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省考试院网站上报考考生信息送达学院,我院将考生的基础信息导入学院单独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2.2019年3月26日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3月29日(18:00截止)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承诺书》(在3月29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30日,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2.文化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试科目均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3.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分为三类,综合素质考试总分100分,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总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总分3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3月30日下午13:3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考试,体育特长专业测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
4.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考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5.体育特长考生专项测试学院制定的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测试及评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育技能和综合素质。
6.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九、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考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文化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按语文(10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折算后的总和为文化考试的最终成绩;普通高考考生综合考试总分100分,中职类考生职业能力测试为300分)。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根据各专业志愿情况,根据招生计划及参考人数制定出录取比例,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不进行专业之间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
2.对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3.退伍军人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4.因单独招生的特殊性,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无加分。
5.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七天(公示时间为4月5日至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进行退档处理。公示期满后,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退档申请书(必须有家长、学生本人签字、手印,若家长在外地,须有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办理退档手续,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根据录取通知书EMS中“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等。学校对特困生还通过院团委“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及对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学院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4.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告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
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邮编:611231
都江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水校路88号
邮编:611830
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杜鹃路169号
邮编:611730
招生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