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27日,共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
2.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于12月28日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更换专业,学院于2022年1月底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4.本次录取的新生,于 2022 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院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院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6.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
7.纪检监督电话:(0813)8283589
8.受理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新校区行政办公楼A508
9.学院网址: www.svchr.edu.cn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