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规则及后续工作安排的温馨提示

2022-10-30 14:18:16 作者:zhuiy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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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使大家更全面、便捷的了解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规则及后续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信息温馨提示如下。

一、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其总成绩。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学院根据普通类、中职类参考人数的比例调剂录取计划,并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控制线,原则上各类别最高录取比例不超过报考学生的85%。

(四)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录取分数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办法择优录取。

(五)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各占录取总分的50%。若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内容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2019年4月5日—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于2019年4月12日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申请(须家长签字)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3日(周三)—4日12:00(周四)

1.考生在学院官网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查分申请表到学院教务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2.4日17:00通过学院官网公布查询结果。

4月5日(周五)—11日(周四)

学院官网公布各类别、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11日(周四)17:00前

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持本人申请(须家长签字)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4月12日(周五)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具体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处理。

(五)咨询电话:(0813)8227706、8122628、8122627

(六)监督电话:(0813)8126728

(七)学院网址:http://www.svchr.edu.cn/

 

2019年3月30日




附: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本人姓名XXXX,性别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名参加贵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被贵院拟录取为XXXXXX专业2019级三年制大专新生,由于XXXXXXX原因,本人自愿放弃贵院的拟录取资格,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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