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我校2021年将继续开展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工作,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学校教职工凡有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路66号,未在其他地方开办分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试卷提取、协助试卷保管、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文化考试(笔试)、综合测试(技能测试、面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负责网上及现场收取报名费;负责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负责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在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缴费、考试等过程中的安保工作。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 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单招期间到校考生的疫情检查、监测、突发疫情的处置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学院、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和川酒学院所有专业。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450人(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其中,中职类招生计划1430人(含“现代学徒制”60人),普高类招生计划1020人(含“现代学徒制”20人)。
第五章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3月4日8:00—3月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和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填报“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并提交成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务必于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填报专业志愿(提前批设一个志愿、中职类考生第一批次设两个专业志愿、普高类考生第一批次设三个专业志愿)并缴费。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校领取准考证(也可自行打印)时现场签字并提交此表。
二、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招考试。
考生到学校领取准考证(也可自行打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申请免试考生在学校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三、考核要求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学院组织考试和评卷。
(2)综合测试
①普高考生综合测试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200分。
②中职考生综合测试为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专业潜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200分。
③报考现代学徒制酒店管理专业中职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普高考生参加面试,总分200分。
2.计分方法
(1)普高类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2)中职类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3)现代学徒制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或面试)+附加分
附加分加分细则见第六章。
3.考试费用: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考生网上报名时可通过网上缴纳。
4.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路66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5.考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考试时间为一天,上午9:00--11:30进行文化考试,下午13:30开始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
6.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第六章 免试及加分
一、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学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二、“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