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校高职单招招生章程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21]1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9,省内招生代码:5174)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3月17日8:00日至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nczy.edu.cn),确定所报考专业志愿。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志愿,学校不设调剂录取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己的考生类别从中职类、普高文化类、普高艺术类、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确定自己相应的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填报,所填专业与所报专业类别必须相符合。
(1)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大类相关专业。
(2)特长类考生可以填报所有报考专业(其中戏曲特长生只能填报民族表演艺术专业)。
(3)特长生条件
①器乐、声乐、舞蹈:获得社会等级考试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单人比赛前八名,或市级、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获奖证书。
②美术:获得社会等级考试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单人比赛前八名,或市级、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获奖证书。
③戏曲:具有较高的戏曲专业表演能力,有市级以上表演经历或具有较高的戏曲道具制作水平(提供相关材料)。
④田径、球类:在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地市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县级比赛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优秀运动员。
3.资格审核
特长类、免试生、民族地区加分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考生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办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长生招生类别及计划 | |||||||
特长类别 | 美术 | 器乐 | 声乐 | 舞蹈 | 戏曲 | 田径 | 球类 |
普高 | 10 | 6 | 6 | 10 | 0 | 4 | 8 |
中职 | 5 | 4 | 4 | 10 | 55 | 6 | 12 |
备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一)广告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为艺术类专业;
(二)工业机器人技术(拓格项目班)、计算机应用技术(德克特项目班)、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德克特项目班)另需向企业交培训费6200元/年;烹调工艺与营养(蜀源项目班)另需向企业交培训费6800元/年;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全天。
(二)考试地点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南充市高坪区宏发路94号)。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文化考试 技能综合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上统一命制,分普高类和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技能综合测试由本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技能综合测试,根据考生报考类别进行,分值200分。
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 综合面试;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 技能测试;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 艺术测试;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 特长测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后,请于3月23-26日登录我院高职单招报名系统(www.nczy.edu.cn)打印准考证。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中职类、普高文化类、普高艺术类、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1. 考试成绩
文化考试成绩 技能综合测试成绩 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总成绩
2. 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
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教育扶贫的政策要求,我校高职单招录取时,执行以下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20分;汉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
3. 录取
(1)录取顺序:依次按照特长类、中职类、普高类(含艺术)录取。
(2)计划数:普高类(含艺术)和中职类计划数为公布的专业计划数减去已录取特长类人数。
(3)专业计划调整的原则:当专业计划与报考人数不平衡时,学校将按照省上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教学资源和实际报考情况,首先在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中职类、普高艺术类、普高文化类依次平衡各类别计划,特长类按特长类别平衡特长计划,其余类别按专业平衡计划。其次各类别如有剩余计划再跨类别平衡专业计划。
(4)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成绩达到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
(5)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分别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6)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4. 拟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若要放弃录取,请将本人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拍照以图片形式发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nzyzjc@163.com),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5. 补录
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在未录取的文化成绩控制线上的考生中,重新征集志愿,择优补充录取。
6. 录取批报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高职单招被录取的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录取为艺术专业考生不得转出艺术专业,其他考生可根据学校当年的转专业政策,在第一学期结束后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