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生报考我校的事项说明

2022-11-26 16:47:25 作者:zhuiy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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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考生报考我校的事项说明

 

近来考生就报考我校的咨询较多,现就相关事项统一说明如下:

1.办学性质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原绵阳医科学校基础上升格成立的一所公办医学专科学校,有超过六十年的医学教育办学历史,在西部地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学校目前办学地址:主校区在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2号。根据教学需要学校目前也开辟有其他几个校区(南山校区、高职教学部、电大校区)。

2.招生层次

1)全日制招生层次有:

①普通大专(含三月份的高职单招、五月份的“9+3”单招、6月份的对口高职、8月份的普招专科;目前面对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人员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②五年高职(即“3+2”高职)。

③普通中专(只面向凉山地区招生)。

全日制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咨询电话0816-2394744

2)非全日制招生层次有:成教专科、成教本科、自考专科、自考本科等。非全日制招生工作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咨询电话0816-2208609

3.报考途径

1)全日制招生层次入学途径:

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考生可以通过参加每年三月份的高职单招考试六月份的普通高考,达到我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才能被我校录取。

中职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考生可以通过参加每年三月份的高职单招考试六月份的对口高职考试(与普通高考时间相同,只是考试内容和难度不同),达到我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才能被我校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中考(必须参加)后填报我校的五年高职志愿,达到我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才能被我校录取。凉山地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当地卫健委参加我校的普通中专录取报名。

四类人员:2019年高职扩招后国家批准面向四类人员的专项招生,毕业后颁发普通专科文凭,与普招生享受同样待遇。此项工作涉及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等内容上级招考部门尚在审批中。

2)非全日制招生层次入学途径请咨询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4.考试资格

1)参加普通大专录取考试的考生资格:凡是要参加三月份高职单招、五月份“9+3”单招、6月份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考试的考生,都必须事先参加高考报名,取得十四位数的高考报名号才具有参加上述考试的资格。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考试委员会的安排,高考报名工作一般会在国庆节后开始,由各市州招办负责接受考生报名并完成考生身份的核实工作。因此,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县(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完成身份确认并取得高考报名号,同时在当地招办的安排下完成高考体检【注:高考报名不是直接到报考的学校来办理而是在考生户籍所在地的招办报名;凡是没有参加高考报名者并取得十四位数的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均不能参加上述类型的考试,也没有被录取的可能性】。具体报名办法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请以当地招办通知要求为准。

2)参加五年高职录取的考生资格:考生必须在初中学校的安排下完成中考报名并参加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招办划定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能填报我校的五年高职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流程以6月份当地招办的通知为准。

3)参加普通中专录取的考生资格:我校普通中专只面向凉山州招生。考生需要参加中考报名并参加中考。有就读我校普通中专意愿的考生在凉山州当地卫计委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6月当地卫计委通知。

凡是未参加中考的考生,均无法填报我校的五年高职或普通中专。

4)参加2019年四类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资格:四类人员必须事先参加高考报名,经身份审核后取得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学校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报名办法、身份审核、考试方式、录取规则等以四川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公布的文件精神为准(文件预计将在十月份公布,敬请关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网站公告)。

5.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学校招生的纲领性文件,涉及到办学地址、招生计划、考核内容、录取方式、学费标准、学籍管理等核心内容,需要经省招考部门审核后对社会公布。3月份的高职单招章程一般在1月中旬公布,5月份的“9+3”单招章程一般在4月下旬公布,8月份的高考普招和对口高职招生章程一般在6月上中旬公布;五年高职招生章程一般在六月上旬公布;普通中专招生章程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面对四类人员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预计在10月中旬公布。招生章程主要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高职单招章程省考试院网站也将公布,敬请留意查阅。

6.特别提醒

1)考生的学校志愿填报均是在网上进行(面向凉山州的普通中专除外),学校均不接受现场报名。

2)五年高职只招收四川省应届初中毕业生,不招收省外考生。

3)我校系医药类高职院校,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是医药卫生类专业。

4)因医药类专业的特殊性,凡是色弱、色盲等色觉检查异常的考生将不能被录取,请谨慎填报。

5)各层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数量每年都会有一定的调整,具体计划以公布的招生章程信息为准。

6)招生咨询人员向考生所做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任何招生层次的录取严格按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7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学校亦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班。

8)我校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招生“十不准”的规定,权威的招生资讯请以学校官网公告的内容为准。社会培训机构和招生游击队通过多种途径发布的我校招生信息或录取承诺均非我校授权的招生行为,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均与我校无关。

                                                        招就处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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