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高职单招生预录取信息的公示与说明

2022-11-26 16:46:55 作者:zhuiy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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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1年高职单招生预录取信息的公示与说明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预录取工作现已结束,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在对预录取相关信息反复审核后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616:001110:00,考生可以在此时间内通过学校的招生信息网“新生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到自己的预录取结果。公示后将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一、中职类和普通类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含特长生)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最低录取线

备注

中职类

1200

总分:183

技能测试:100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在招生计划内,中职类和普高类录取率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70%。中职类按1200人划线,普高类按700人划线,均未超过上述录取比例,符合章程规定。

2.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在划定最低录取线和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同分情况时:普高类考生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比较,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中职类考生则依据综合测试分数进行比较,若综合测试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普高类

700

总分:284

文化考试:154

二、各类别各专业的录取

1.免试生的录取

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为1人,已经于326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学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预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考试院复审,待复审通过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特长类考生的录取

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特长考评组现场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为10人,已经于329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学校依据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录取。

招生

类别

招生

计划

符合报名

条件考生数

预录取

名额

最低

录取线

备注

中职类

特长生

40

3

2

194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在招生计划内,特长类录取率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80%。普高类特长生录取总成绩前5名,中职类特长录取总成绩前2名,符合章程规定。

2.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因特长生报名人数不足所致的招生计划缺额,不调剂到其他类别中而直接纳入普招计划

普高类

特长生

40

7

5

249

3.中职类护理和中医学专业的录取(双上线)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总成绩

分数线

加试成绩

分数线

同分时的其他比对成绩

备注

护理

200

183

56

职业技能120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进入中职类最低录取分数线(183分)的第一志愿填报护理专业的考生才能凭《临床护理综合》加试成绩参加护理专业录取。

2. 依据《临床护理综合》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前200名考生。当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同分情况时,分别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语、数、外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对,录取分值高者。因护理专业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有数个56分考生的情况,经按上述规定进行比对后,护理专业最终录取分数线为:总成绩183-加试56-职业技能120

中医学

60

183

58

职业技能142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进入中职类最低录取分数线(183分)的第一志愿填报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才能凭《中医学基础》加试成绩参加中医学专业录取。

2.依据《中医学基础》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前60名考生。当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同分情况时,分别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语、数、外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对,录取分值高者。因中医学专业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有数个58分考生的情况,经按上述规定进行比对后,中医学专业最终录取分数线为:总成绩183-加试58-职业技能142

 

 

 

 

 

 

 

 

 

 

 

 

 

 

4.中职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含特长生和免试生)

专业名称

预录取人数

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

录取规则

公共卫生管理

35

186

1.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实际上线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数未满员时直接录取,计划数满意时则查看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因计划数满员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拟录取结束后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由此而导致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缺额不进行递补录取。

3.“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是指:未进行调剂录取前,该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

康复治疗技术

50

219.75

口腔医学技术

70

200

老年保健与管理

35

187

老年服务与管理

55

183.75

体育保健与康复

23

184.25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

184.25

药品生产技术

50

184.5

药品质量与安全

51

184.5

药学

80

221.25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24

191

医学检验技术

50

225

医学美容技术

80

193.25

医学影像技术

50

210.5

中药生产与加工

50

183.75

中药学

80

212

中医康复技术

35

223.25

中医养生保健

35

189

 

 

 

 

 

 

 

 

 

 

 

 

 

 

 

5.普高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含特长生)

专业名称

预录取人数

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

录取规则

公共卫生管理

38

284

1.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实际上线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数未满员时直接录取,计划数满意时则查看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因计划数满员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拟录取结束后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由此而导致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缺额不进行递补录取。

3.“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是指:未进行调剂录取前,该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

口腔医学技术

50

333

老年保健与管理

35

284.5

老年服务与管理

80

286.5

体育保健与康复

34

285.5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45

308.5

药品经营与管理

55

310

药品生产技术

55

288.5

药品质量与安全

54

284.5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29

286

医学美容技术

70

324

中药生产与加工

55

292

中医康复技术

45

338.5

中医养生保健

35

317

三、关于转专业事宜

新生录取后至开学的第一学期结束前都不能调剂专业,入学时必须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转专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常在第一学期结束前由学校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符合《转专业通知》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如有修改,请以届时公布的版本为准)的一年级学生才可以申请转专业。考生可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查阅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只能在同类别(中职类、中职类特长类、普通类、普通特长类)有单招计划的专业中进行申请互转。文科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理科生的专业;色觉检查异常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医药卫生类专业。

四、关于办理放弃录取资格的安排及要求

学校招生章程明确规定,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高职单招预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916:00前提交申请。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网上申请审批以及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1.考生下载打印填写《放弃预录取申请》(本页面底端附件),在指定位置放置本人身份证正面后,进行清晰拍照;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进行清晰拍照。上述两张照片分别以“考生号+考生姓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必须在4916: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08733487@qq.com

2.49日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用快递方式寄至学校,收件信息如下:

地址: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学校南区招生就业处

收件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816-2394744

3.学校在收到上述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后进行审核并与家长核实,审核结果将41112:00在招生信息网公告栏对同意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届时请考生一定认真查看,如果有错误或遗漏,考生需要在41210:00前与学校招就处谢老师电话联系(0816-2394744)进行更正。41212:00学校将放弃预录取考生信息上报省考试院,上报后将不能再更改。

特别提示:只有办理了放弃预录取手续后的考生才可以参加2021年的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考试;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考生则不能参加2021年的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考试。凡是被我校预录取又没有办理放弃预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名单报省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名单不再进行公示和通知。

五、关于录取通知书和报到时间事宜

1.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的时间是7月中旬。请届时注意查收。通知书邮寄将采用考生单招报名表中填写的通讯信息,如信息有变更应在7月上旬电话联系我校招生就业处(0816-2394744)。因考生个人信息错误或不详导致考生收取不到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是7月底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与学校联系。

2.2021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和随寄的报到手册为准。

六、关于录取新生的体检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凡是色觉检查异常的考生均不能被医药卫生类专业录取。我校对考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时(326日),部分考生未提供高考体检结论原件,但凡是体检结论显示有色觉异常的,均已明确告知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但不能被医药卫生类专业录取。学校录取考生审核体检结论的最终依据是高考体检单。所以,如被录取考生的高考体检单在省考试院正式下发给学校复审时发现有色觉检查异常的考生,依然会取消该生的单招录取资格。

七、关于高职单招的补录

根据我校的单招章程规定,因某些类别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以及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而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不递补录取,缺额的招生计划直接纳入统招计划中。

八、单招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各环节严格按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和各工作方案的流程执行,全程接受上级教育与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处的督察,截止目前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纪检监督电话:0816-2385109

九、其他事宜

1.咨询电话

(1)招生办0816-2394744

(2)教务处0816-2389644

(3)学生处0816-2220737

2.录取新生的校区安排、寝室安排、辅导员安排、学费缴纳等事项,需要在8月份才能规划好和安排完成,届时请查阅8月中旬的新生报到须知(因此请录取新生现阶段勿询问该类事宜)。

十、考生预录取查询

点击我校招生网首页的“新生录取查询(点击进入)”。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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