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四川省关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的学生,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坚持“十公开、十条禁令”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考务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安全保卫与综合服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第六条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生专业、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 |
招生计划 |
应往届 高中毕业生 |
应往届 中职毕业生 |
学费(元/生·年) |
人数 |
人数 | |||
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
55 |
20 |
35 |
4100 |
旅游管理 |
40 |
20 |
20 |
3700 |
应用电子技术 |
55 |
30 |
25 |
4100 |
移动通信技术 |
80 |
40 |
40 |
4100 |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
40 |
20 |
20 |
4100 |
航空服务 |
30 |
30 |
|
5000 |
合 计 |
300 |
160 |
140 |
|
注:①移动通信技术、航空服务专业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凡志愿报考该专业学生需向企业缴纳服务费:移动通信技术专业需另外缴纳3500元/年,航空服务专业需
另外缴纳7000元/年。
②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八条 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九条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日——2014年4月8日17:00点。
第十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可登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com/zsw/)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到我校招生就业处(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156号)现场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考试院核准。核准合格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于2014年4月11日16:00前到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届时收取复印件1份;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粘贴照片,附诚信签名);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4张。
第五章 考试(测试)
第十三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400分,笔试为200分,面试(职业能力测试)为2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政策性照顾加分三项相加即为其总分。
第十四条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笔试主要考察学生语文、数学和英语方面的基础知识,三科合卷,满分2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40%、英语占20%。命题分别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普通高中生)和对口高职高考(中职生)考试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高考考试大纲。
第十五条 面试时间: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其它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下午13:30-18:30;面试地点:白塔街校区。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能力面试(面向中等职业类考生)和综合复试(面向免试推荐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综合素质面试和综合复试均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动手能力、协作能力及艺体特长等基本素质。
职业能力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和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动手能力、协作能力及艺体特长等基本素质。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
第十七条 按专业的实际执行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公示7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无疑义,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对口高职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七章 免试及加分
第二十条 免试录取条件:
免试录取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申报办法: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获奖证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4月29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加分办法见下表:
加 分 项 目 及 规 则
类别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需提供材料 |
综合优秀 |
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地(市)级 |
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县(区)级 |
10分 | |||
技能、科技特长 |
在校期间参加技能、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 |
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20分 |
5-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职业技能证书(仅限人社部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 |
15分 |
证书原件 | |
文体特长 |
在校期间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奖 |
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20分 |
5-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10分 |
证书原件 | |
九级 |
5分 | |||
运动员(符合省招考委统一规定的项目) |
国家二级 |
20分 | ||
少数民族考生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 |
参照《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加分分值折合50%计入总分 |
备注:(1)技能、科技、文艺、体育获奖加分仅限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主办的大赛,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如国家三等奖与省一等奖同等对待),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对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3)申请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请参照学院网站通知。
(4)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关单独招生方案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国家教育部列入“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院校。2013年经四川省教育厅、省财经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学院现占地面积385亩,设有九系一部(新能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管理系、旅游系、艺术设计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护理系、药学系、体育系和基础公共课程部),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一万余人。开设文、理、工、管、医药护理类高职高专专业35个。师资力量雄厚,常年聘有多名外籍教师任教。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与所开设专业相应的校内实验实训室123个,校外实训基地118个,附属医院3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159.98万元。图书馆藏书54万册。
学校全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048)
校 址:乐山市肖坝路108号(邮政编码:614000)
办学层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学校网址:http://www.lszyxy.com/,学校招生网:http://www.lszyxy.com/zsw/
咨询电话:0833-2152600,传真:0833-2153568
专业咨询: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专业咨询电话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